消防给水系统分为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内消防给水两类,其主要功能单元有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给水管网、管网控制设备、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
消防水源可使用市政给水管网、消防水池、天然水源、中水等。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水泵,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带有空气隔断功能的倒流防止器。
消防水源- -般使用市政给水管网,管路使用压力输水管路,阀门多使用闸阀、截止阀、蝶阀、止回阀、过滤器、安全阀等, 还会用到倒流防止器,管路连接用的多的是法兰和沟槽管件连接。楼层较高时需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潜在的消防用水量大且出口要求压力高时需分区供水。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所采用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应不小于系统工作压力。室内明装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铜管、不锈钢管等。当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1.2 MPa时,采用热浸锌镀锌焊接普通钢管;大于1.2MPa时,采用热浸镀锌焊接加厚钢管或无缝钢管。管道的连接宜采用卡箍、法兰、螺纹等方式。当管径不大于DN80mm时,应采用螺纹和沟槽连接件连接,当管径大于DN80mm时, 应采用卡箍连接、法兰连接。当安装空间较小时建议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
随着消防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建筑给排水中的消防问题也同时受到了同行们的关注,消防设计规范作为设计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条文,也让设计人员开始更多的学习和思考,因此,我们在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又要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按照我国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要求,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但是该消火栓能否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呢?《高规》并未明确说明,《建规》条文说明里明确说明:消防电梯前室是消防人员进入室内扑救火灾的进攻桥头堡,为方便消防人员向火场发起进攻或开辟通路,消防电梯间前室的消火栓与室内其他的消火栓一样,无特殊要求,但不计入消火栓总数内。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 版(以下简称《措施》)中却说: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可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因此在多层民用建筑中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不得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内,而在高层民用建筑中由于规范并未明确做法,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